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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课程名称: 新《劳动合同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实操应对策略
开课时间:2023-08-30
培训天数:2天
开课地区: 深圳
价      格: ¥3500
课程分类: 人力资源
培训对象
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人力资源总监/经理/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、工会干部、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、相关律师等。
课程介绍

新《劳动合同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实操应对策

略与有效调岗调薪、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

2023年03月23--24日----广州(A单元)

2023年04月20--21日----上海(A单元)

2023年04月27--28日----深圳(A单元)

2023年05月25--26日----广州(B单元)

2023年05月30--31日----上海(B单元)

2023年06月08--09日----深圳(B单元)

2023年07月13--14日----广州(C单元)

2023年07月20--21日----上海(C单元)

2023年07月27--28日----深圳(C单元)

2023年08月17--18日----广州(A单元)

2023年08月24--25日----上海(A单元)

2023年08月30--31日----深圳(A单元)

2023年10月26--27日----广州(B单元)

2023年11月02--03日----上海(B单元)

2023年11月09--10日----深圳(B单元)

2023年11月29--30日----广州(C单元)

2023年12月14--15日----上海(C单元)

2023年12月28--29日----深圳(C单元)

注明:该课程2天为一个单元,ABC各单元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,不分先后顺序;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参加任一单元,或其中两个单元,或参加所有单元。从全面、系统、深入学习的角度出发,我们建议参训人员最好参加所有的单元。ABC各个单元的内容请查阅下面的课程大纲!

【费====用】参加其中任意一个单元:3500元/1人,6400元/2人,8800元/3人;参加其中任意两个单元:6400元/人;参加ABC全部单元:8800元/人(含学习费、资料费、午餐、茶点、税费)

●课 程 背 景:

     2008年起,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《工伤保险司法解释》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,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、爆发等现象!近几年来,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“稳中有涨”“持续递增”,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,维权技能逐步提升!

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:2010年度全国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28.8万件,2011年度为131.5万件,2012年度为140.3万件,2013年度为149.7万件,2014年度为155.9万件,2015年度为172.1万件,2016年度为177.1万件,2017年度为166.5万件,2018年度为182.6万件,2019年度为211.9万件,2020年度为221.8万件。这些案件大部分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!这充分说明,“传统式、粗放式、随便式”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,已经彻底落后,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!

2020年至今,国家出台了《民法典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《商业秘密司法解释》《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一)》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《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》等众多政策法规、司法解释。经研究发现,这些新规定对企业的用工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影响,亦带来了不少的法律风险!

不可否认,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风险无处不在!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,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,掌握证明劳动者“不合格、不胜任、严重失职、严重违纪”的实操策略,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,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,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!

综上,我们特邀请我国著名的劳动法、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。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!

   色:

稀缺性: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,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。

针对性:课程内容精选了近几年主讲老师(及其专职团队)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,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、大气候、大趋势,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。

新颖性:除前述提及的内容外,老师将随时结合最新的劳资热点,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,分享最新的实操策略。

实战性:实战沙盘演练,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,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;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,把正确的观点、方法、工具、技能带回去。

   益:

1、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;

2、透彻理解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;

3、深度培养预测、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思维;

4、系统掌握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……

● 课 程 大 纲:

A单元内容(共2天,15个以上经典案例)

专题一:劳动关系概述

1.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

2.劳动关系、雇佣关系、劳务关系、承揽关系有哪些区别?

3.公对私业务外包中,私人承包者招用的劳动者,与发包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

4.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哪些群体?

5.非法用工如何理解,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
专题二:招聘入职环节

1.如何降低招聘广告中承诺性条款的法律风险?

2.招聘条件中哪些情形构成就业歧视?

3.《求职申请表》《入职登记表》的设计要点有哪些?

4.面试过程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?

5.哪些岗位有必要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?

6.背景调查的内容有哪些?

7.背景调查授权书的设计要点有哪些?

8.《民法典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哪些要求?

9.《录用通知书》发还是不发?

10.如何撰写《录用通知书》,法律风险有哪些?

11.入职体检应何时进行,体检费用由哪方承担?

12.入职体检能否要求女职工“验孕”?

13.体检可以检查“乙肝两对半”的岗位有哪些?

14.劳动者无法提交《离职证明》,如何处理?

15.入职手续通常包括哪些,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?

16.入职前后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,如何保留证据?

17.如何预防劳动者“应聘欺诈”,如何证明劳动者“欺诈”?

专题三:特殊群体与多元化用工

1.是否存在“临时工”,雇用“临时工”执行哪些劳动标准?

2.在校学生实习期间签订劳动合同,是否有效?

3.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,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
4.实习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?

5.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?

6.三方就业协议与实习协议有哪些区别?

7.招用退休人员,如何办理用工手续及预防相关风险?

8.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金的人员,如何处理?

9.劳务协议、返聘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?

10.招用在原单位停薪留职、放长假、内退人员,如何办理用工手续?

11.招用非全日制人员法律风险有哪些,如何办理用工手续?

12.使用关联单位派驻的人员,如何操作及预防法律风险?

13.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?

14.新规定对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,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?

15.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需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?

16.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有哪些区别?

17.实施内部承包法律风险有哪些,如何操作?

18.如何管理业务承包方的员工,其法律风险有哪些?

19.如何避免与劳务派遣工或承包方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?

20.招用外国人,没有办妥法定用工手续,有哪些法律风险?

专题四:劳动合同订立

1.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,是否需要进行备案?

2.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,是以合同名称还是以合同条款来判断?

3.劳动合同的印刷装订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?

4.劳动合同的盖章签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?

5.不交付劳动合同给劳动者,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
6.让劳动者单方签署空白的合同协议文书,日后针对性地补写内容上去,能否规避风险?

7.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新签、续签劳动合同,如何应对及举证?

8.未新签或未续签劳动合同,需支付多长期限的双倍工资,是否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?

9.补签或倒签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?

10.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,签署劳动合同、用工协议?

11.应否与属于职业经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?

12.老板签发的聘书能否视为劳动合同?

13.企业收购兼并时,是否需重签或变更劳动合同,如何操作?

14.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劳动关系,变更劳动合同还是重签劳动合同,如何操作?

专题五:试用期管理

1.试用期、见习期、学徒期有哪些区别?

2.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,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?

3.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中的“以上”“以下”怎样理解?

4.劳动合同约定“乙方的试用期为3-6个月”是否成立?

5.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,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?

6.试用期间员工休病假比较长,怎么办?

7.试用期间工资支付法律风险有哪些,如何防控?

8.离职后再次入职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?

9.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,该怎样操作,才降低赔偿风险?

10.试用期满后解雇新员工要不要赔偿,如何控制风险?

11.试用期最后一天解雇新员工,赔偿概率为70%,如何化解?

12.试用期满前几天解雇新员工,赔偿概率为50%,如何化解?

13.试用期间解雇新员工的程序有哪些?

14.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包括哪些,如何取证证明?

15.《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如何书写?

16.出现“经济性裁员”的情况,能否裁掉试用期的新员工?

专题六: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
1.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铁饭碗,会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?

2.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解除、终止条件?

3.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解除的条件、理由有哪些?

4.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是否均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?

5.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有哪些风险?

6.该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,如何计算,是否存在时效?

7.满10年或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,用人单位是否应提醒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?

8.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,期间工作累计满10年,能否要求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?

9.第三签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能否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?

10.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,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;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能否拒绝?

11.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医疗期、三期等原因续延合同期限导致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,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能否拒绝?

12.能否与新员工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?

13.是否有必要刻意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?

专题七:社会保险法

1.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,有什么法律责任?

2.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?

3.试用期间,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?

4.不足额买社保,员工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?

5.员工放弃参加社保,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?

6.如果无参保,劳动者因第三方责任产生的医疗费用,能否要求单位报销?

7.用人单位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,有什么法律风险?

8.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失业保险,是否应赔偿员工失业保险待遇损失?

9.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?怎样理解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”?

10.由于劳动者提供虚假身份证,导致社保记录错误,该如何处理?

11.支付给不参保人员的每月社保补贴,仲裁与法院如何定性?

12.月底入职,当月需参加社保吗,月初离职,当月需参加社保吗?

13.可否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、利息?

14.过往的社保问题,是否会被追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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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单元内容(共2天,15个以上经典案例)

专题一: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

1.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?

2.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调岗需征得员工的同意?

3.与员工协商调岗前,法律上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?

4.竞聘上岗、定期轮岗的法律风险有哪些,如何操作;

5.员工不胜任工作,用人单位调整其岗位需变更劳动合同吗?

6.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,员工到新岗位3个月后能否反悔?

7.可否对“三期内”女职工进行调岗?

8.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岗位、工作内容条款的设计要点;

9.明明考核不合格,但为何仍不能主张员工不胜任工作?

10.根据绩效结果支付奖金,为何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?

11.民主评议和360°考核方式,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
12.法律上如何界定与证明员工“不能胜任工作”?

13.绩效正态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?

14.不称职等同于不胜任工作吗?

15.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,如何合法辞退?

16.对排名末位者进行调岗、调薪、解雇辞退是否合法?

专题二:工资福利与薪酬调整

1.工资单上的项目哪些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?

2.怎样理解最低工资标准,工资单上的项目哪些属于最低工资的范畴,哪些不属于?

3.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的,如何认定工资标准?

4.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、信息,能否要求其退回多发的工资待遇?

5.劳动合同关于工资报酬条款的设计要点;

6.调整工作岗位后,如何单方调薪、降薪?

7.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、违纪等问题?

8.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?

9.值班算不算加班,如何防范风险?

10.未经单位确认,劳动者自行加班,能否主张加班费?

11.年薪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?

12.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?

13.员工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,如何应对?

14.员工在工作日下班后加班,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?

15.内部规定“已离职员工无权获取年终奖”,真的有效吗?

16.中途离职者,能否按时间比例索赔年薪余额、年终奖、年终双薪、未回款的销售提成?

17.员工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损失,能否在其工资中抵扣损失?

专题三:出资培训

1.单位支付人才奖励金,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?

2.单位支付大额住房补贴,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?

3.单位帮助员工转户口,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?

4.把国内员工送往海外总部工作,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?

5.安排员工参观行业展览会,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?

6.什么情况下,可以签到培训服务协议?

7.培训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最大的区别是什么?

8.培训服务期未到期,而劳动合同到期,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,是否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,如何规避?

9.劳动者因严重过错被解雇,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服务期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?

10.试用期间,单位出资给员工参加培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
11.培训服务协议的要点有哪些?

专题四:商业秘密

1.什么是商业秘密?

2.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?

3.用人单位的哪些信息可以列入商业秘密的范围?

4.哪些信息不列入商业秘密的范围?

5.未签订保密协议但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是否必须保密?

6.用人单位如何举证证明存在商业秘密?

7.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,如何举证?

8.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、民事、刑事责任有哪些?

9.要求员工保密,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保密工资吗?

10.员工离职后保密期限应该多长?

11.能否与员工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?

12.保密协议的要点有哪些?

专题五:竞业限制

1.在什么情况下,可签署竞业限制协议?

2.哪些员工,有必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?

3.跟清洁工、保安员、基层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,有效吗?

4.在什么时候,用人单位更有主动权签署竞业限制协议?

5.无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,竞业限制是否有效?

6.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,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当然解除?

7.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?

8.在职期间工资结构中包括离职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,是否有效?

9.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范围?

10.如何举证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?

11.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?

12.竞业限制协议的要点有哪些?

专题六: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

1.每周6天,每天7小时,究竟加班了2小时还是7小时?

2.工作日停电停水等导致停工休息,能否要求员工周末上班,补回停工休息日?

3.综合工时下,法定节假日是否属于总的工作时间内?

4.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?

5.弹性工作制的利与弊有哪些?

6.病假、医疗期、工伤假的享受条件、待遇标准及风险管控;

7.产假、年休假、婚丧假的享受条件、待遇标准及风险管控;

8.实习生、退休反聘人员能否享受年休假?

9.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员工请事假?

10.请事假,当月工资是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还是以工资总额减去缺勤天数计算?

11.劳动合同中关于休息休假条款的设计要点。

专题七:女职工“三期”

1.产假期间提前回单位上班,工资待遇怎样计算?

2.违反计划生育政策,能否休产假?

3.单位垫付产假工资后,员工不配合申领生育津贴,如何处理?

4.女职工在三期内,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?

5.哺乳时间如何计算及合理安排?

师资介绍

专家介绍

【授_课_专_家_介_绍】资_深_劳_动_法_实_战_专_家  钟永棣

国内著名劳动法、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;劳动仲裁员、企业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;国内第一批倡导、传播、实施“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管理有机整合”的先行者;国内原创型、实战型、顾问型培训师。
现任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首席顾问、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;兼任时代光华、中智光华、博硕光华、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、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、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、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、香港工业总会、中山大学、浙江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等200多家培训公司、行业协会、有关机构单位的长期签约讲师/特聘顾问。
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、诉讼程序,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,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,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、完善。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、培训现场为客户、学员即时起草、审查、修改相关制度、合同、文书,或分析具体案件,提出精准应对思路;钟老师独到的现场专业功底,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、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%的信服!
科班出身的钟老师,2000年7月至今一直从事与劳动法、劳动关系、劳动争议有关的工作;曾任劳动行政部门专职劳动仲裁员,获得“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”称号,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;多年来累计协助客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00多宗,参与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,审查完善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。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(累计200多家)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;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团队,长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法律顾问及各种劳资专项咨询服务,客户满意度高达95%。
2008年至今,钟老师每年授课约100-130天。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融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,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;课程内容80%为真实案例、20%为必备的重点法条;学员参与讨论、互动,课程生动有趣,深入浅出,实战型超强,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!课程满意度高达95%,众多学员均表示:“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、实用、实效的劳动法课程!钟老师非常务实、不说教、没有商业味道,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!”
钟老师先后在《广州日报》《南方都市报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《人力资源》《香港工业总会月刊》等报刊、杂志、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采访稿100多篇;出版书籍《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关键环节精解》(人民邮电出版社)。
曾参加过钟老师培训公开课的部分企业客户:中国移动、中国南方电网、中广核能源、珠江电影制片、万科地产、蒙牛乳业、珠江啤酒、中国银行、广发证卷、兴业银行、中信银行、中兴通讯、中石化、中海油、百年糊涂酒业、保利房地产、富力地产、雅居乐地产、安踏、金蝶软件、晨光乳业、广州地铁、立白集团、蓝月亮、路虎汽车、志高空调、广州电视台、白云山制药、加多宝、华为、江苏银行、广东省电影公司、北京航空院、中国旅行社、广东新华发行集团、百事(中国)、华润建筑、狮王、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、挪威国家石油公司、金宸地产、安粮控股、南京质监检验院、天正集团、深圳巴士集团、NETSFIM(北京)农业科技、内蒙古金哈达煤炭化工、中国科学院、广州汽车集团、君华集团、康佳集团、北京航空所、深圳邮政局、可口可乐、通用电气、松下电器、中南大学、安霸半导体、酒钢集团、本田汽车、一嗨租车、米其林轮胎、索尼、世纪龙信息网络、艾默生、TCL、创维电器、国药集团、吉林烟草、马士基集装箱、用友软件、富士通、三一重工……超万家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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